厦门信息平台及工商红盾网暂停服务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4-02-28 14:16
根据《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》及《厦门市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实施办法》规定,厦门市商事主体应于2014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(以下简称:信息平台,网址:www.xiamencredit.gov.cn)填写并公示2013年年度报告。商事主体不按期公示年度报告的,商事登记机关将其从商事登记簿中移出,载入经营异常名录,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。详情请查阅信息平台或厦门市工商红盾网(www.xmgs.gov.cn)。
为保障年报公示系统正常平稳运行,我局将对网上业务及公示平台等业务系统进行停机维护升级。为此,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3月2日,信息平台及工商红盾网暂停服务,对此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。
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二○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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